近期,笔者深度参与多个真实世界资产(RWA)代币化项目,结合一线实操经验,以问答形式梳理核心观察。本文聚焦香港RWA的合规框架与现实挑战,为从业者提供可落地的决策参考。
根本驱动力来自香港2025年8月1日《稳定币条例》的正式实施。该法规确立了稳定币作为法定结算工具的合规地位,标志着虚拟资产市场进入有法可依的新阶段。在港府推动虚拟资产合规发行的背景下,一个具备法律效力、受监管的数字资产生态正在成型。
从市场动机看,企业普遍期待通过香港RWA开辟新的合规融资渠道,部分上市公司亦借此传递积极信号,提振投资者信心。这种趋势与早期ICO热潮中的资本情绪存在相似性,但其底层逻辑已从“技术幻想”转向“制度合规”。

二者无直接关联,核心差异在于法律效力与监管架构。
香港RWA强调“全链路合规”,要求底层资产同时满足资产所在地(如内地)与香港本地的法律合规。这远非技术层面的联盟链确权可实现,必须依托具备法律效力的文件许可。例如,数据资产需完成跨境数据出境报备,实物资产须依法办理转移手续。
市场上常误以为将内地房产链上确权后可在香港发行RWA,但这一路径在当前框架下不可行。首先,香港证监会(SFC)明确禁止链上自动化撮合交易;其次,不动产产权跨区域转移面临重大法律障碍。
目前,金管局(HKMA)官方支持的RWA形式主要为稳定币与代币化债券(如绿色政府债)。对于更广泛的实物资产,运作模式尚未明确,但监管底线清晰:仅凭区块链确权无法获得批准,资产必须能完全置于香港监管体系之下。
因此,香港RWA在技术应用上更接近“受监管的分布式账本”,而非Web3所倡导的去中心化自由流通。
可将其类比为“允许私人合规发行的期货市场”。
如同原油期货需指定仓储地以确保实物交割,香港RWA要求底层资产处于可被监管的状态。若资产无法被港府有效监控,则难以获批。例如,非香港地区的房产租金收益若无法纳入监管链条,基本无发行可能。
相反,无形资产如文娱版权则更具可行性。只要权属清晰、合规,并能合法转移至香港监管实体,其未来现金流即可用于发行RWA。
值得注意的是,港府未强制要求资产必须位于香港境内,关键在于能否“被监管”。因此,即使优质资产不在本地,只要能提供由“四大”等持牌机构出具的持续审计报告,仍存在获批可能性。
否。发行与交易是两个独立环节。
发行更接近于一次面向合格投资者的私募融资行为。审批通过后,发行方可向专业投资者募资,但不代表代币可公开交易。
根据香港证监会(SFC)规定,RWA代币严禁在链上进行自动撮合交易。唯一合规路径是在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(VASP)申请挂牌。

此外,这些平台仅对合格投资者开放,排除了社区营销炒作与零售散户参与的可能性,与Meme币等高波动性资产的运作模式截然不同。挂牌过程也将产生高昂费用,构成实质性准入门槛。
在所有RWA类别中,合规稳定币发行可行性最高,尤其基于港币、离岸人民币、美元或高信用等级债券等优质资产。
但门槛极高。除复杂合规流程外,资金成本构成主要壁垒。根据《稳定币条例》,发行主体需实缴至少2500万港币资本,并接受金管局集中监管。同时,稳定币必须有100%优质流动资产作为储备支撑。

这是当前常见误区。国内联盟链的“确权”“溯源”功能与香港RWA的合规要求不具可比性。
香港RWA的法律效力依赖于资产权属的真实性和财务信息的可信度。发行人必须履行严格核查义务:
1. 法律文书核查:通过产权登记、司法声明等确认无权利负担。
2. 财务穿透式审计:委托持牌审计机构审查现金流、负债等关键指标。
3. 独立第三方估值:针对非标资产,采用多模型评估并出具背书报告。
简言之,香港监管只认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和持牌机构的审查结果,完全不接受“链上确权”作为法律基础。
对正规企业而言,核心作用有两个:一是拓展合规融资渠道;二是提升资本市场形象,增强投资者信心。
但必须警惕,当前市场存在大量以RWA为名的投机行为。部分项目真实目的并非完成合规发行,而是借热点概念进行私募融资或制造炒作话题。此类现象在行业中屡见不鲜,需高度警觉。
香港RWA是一个全新的制度实验领域,成功案例仍极为有限。本文观点基于当前认知,将持续迭代更新。作为阶段性心得记录,旨在为关注此领域的从业者提供务实参考,助力理性判断市场趋势与合规路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