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加州陪审团作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,认定谷歌在未获得用户明确授权的情况下,擅自利用蜂窝数据传输用于定向广告的信息,构成对加州隐私法的严重违反。
该诉讼由多位消费者代表发起,指控谷歌在后台持续收集并传输用户设备数据,包括位置、网络活动等敏感信息,且未充分披露其用途。陪审团最终裁定,谷歌需向约1400万受影响的安卓用户支付总计3.146亿美元的集体赔偿金,所有款项将直接分配至符合条件的加州居民账户。
谷歌方面辩称,相关数据传输是维持Android系统安全性、性能和可靠性的重要机制,并指出其行为符合公司隐私政策与服务条款。然而,陪审团认为这些解释未能满足法律对“知情同意”的要求。谷歌发言人何塞·卡斯塔内达表示,裁决“误解了关键服务的技术基础”,并宣布将对该判决提出上诉。
值得注意的是,目前还有一项针对全美范围用户的类似集体诉讼正在筹备中,预计将于明年上半年开庭审理。若该案件胜诉,可能进一步扩大赔偿规模,引发对科技巨头数据处理模式的全面审视。
此事件再次凸显数字时代用户隐私权与企业数据运营之间的张力,也推动市场对数据合规、透明度及监管新政的关注。随着全球范围内对隐私保护立法的加强,此类案件或将常态化,成为影响科技企业战略部署的关键变量。
生成的图像:Midjourney